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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湄潭縣公安局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簡章(80人)

    為進一步強化我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建設,提升公安機關整體戰(zhàn)斗力,根據(jù)市委《關于加強新時代公安工作的實施方案》《遵義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按照《湄潭縣公安局輔警人員改革實施方案》要求,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統(tǒng)一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合同制警員)80名。為確保招聘錄用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進,制定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發(fā)布招聘簡章、網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結果的“三公開”制度。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詳見《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報考


    1.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為人誠實,品行端正,熱愛警務輔助工作;


    4.報考年齡要求: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5年9月14日——2003年9月13日出生(以上日期均含當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證為依據(jù);


    5.學歷要求:詳見《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1);


    6.除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符合招聘崗位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規(guī)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不能正確認識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網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7: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點?忌傻卿浘W上報名系統(tǒng)(http://zk.sglshr.com/index.php)進行報名。按報名步驟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3. 網上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9月13日9:00至9月20日17:00。對已提交報名申請的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根據(jù)其填寫的個人信息,在提交報名申請后24小時內對照《招聘簡章》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確認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網上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審核人員應一次性說明理由;對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重新上傳照片。在網上資格初審環(huán)節(jié)中,因報考人報名時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填報的信息與自己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專業(yè)或其他資格條件要求不符合而通過資格初審合格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查實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忌稍诰W上資格初審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在網上報名時間內,報考人員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于2021年9月17日17:00前修改報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報考崗位不得修改)。網上報名初審通過后,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網上初審結束后,審核仍未通過的,視為報名失敗。考生應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2份留存,供招聘單位資格復審、加分審查確認等環(huán)節(jié)使用。


    4. 網上繳費


    網上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每人需繳納報名費100元,于2021年9月13日至9月20日在網上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即報名成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放棄報考。


    5. 調減或減少。通過網上資格初審并成功繳費的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需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公安微信公眾號“湄潭公安”上公布。崗位招聘計劃調減的,該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得調整報考崗位;崗位招聘計劃被取消的,由該崗位的報考人員書面向湄潭縣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公安局政工室)申請改報,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崗位招聘計劃取消且本人無意愿改報其他崗位的,退還報名費,改報崗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2日18:00前。


    (二)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并成功繳費的人員,在2021年9月24日至9月30日登錄報名系統(tǒng)(http://zk.sglshr.com/index.php),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不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五、加分


    (一)截止2021年9月12日,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連續(xù)1至3年的加1分、3年至5年加2分、5年至10年加3分、10年以上加4分,(以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工作證明為準);


    (二)退役軍人或警務輔助人員,獲得嘉獎的每次加1分,獲得三等功的每次加2分,獲得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每次加3分,同一事項以獲獎最高層次計算分值,不得重復加分;


    (三)在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大比武中獲得獎勵的,每次加1分;


    (四)遵義市公安機關因公犧牲民警(輔警)子女加3分;


    (五)同時具備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可以累計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加分在面試結束后統(tǒng)一進行,加分分值計入總成績。


    (六)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時,書面提交《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3)以及相關證書(資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進行審查加分,逾期未辦理加分審查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六、考試


    (一)筆試(01——06崗位參加)


    1.筆試時間:2021年10月X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4.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5.筆試為百分制,筆試成績按60%計入總成績;


    6.筆試成績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眾號“湄潭公安”公示。


    (二)體能考試(07、08、09崗位參加)


    1.體能考試時間:2021年10月X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體能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體能考試方式:現(xiàn)場實測;


    4.體能考試內容:07崗位考試400米軍事障礙(評分標準見附件6),08、09崗位考試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zhí)行》(具體項目及評分標準見附件7);


    5.體能考試為百分制,成績按70%計入總成績;


    6.體能考試成績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眾號“湄潭公安”公示;


    7.參加體能考試全體人員需自行購買運動意外傷害保險一份(購買方式在體能考試通知中另行明確)。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查方式進行,主要審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審查內容包括身高、體態(tài)測量和資料審核,身高、體態(tài)測量由現(xiàn)場醫(yī)務人員實施,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人員監(jiān)督。身高、體態(tài)測量合格的,進入資料審核環(huán)節(jié)。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忌氷P注相關信息,查看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導致未按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1.資格復審對象


    取得有效筆試(體能考試)成績后,按筆試(體能考試)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3:1比例內人數(shù)進入資格復審;同一崗位考生筆試(體能考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則同時確定為現(xiàn)場資格復審對象。


    2.資格復審需提交資料


    (1)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身份證遺失的需提供戶籍證明或臨時身份證);


    (3)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及資格材料(如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申請加分人員須提供加分確認項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3.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1)現(xiàn)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照程序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2)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空缺人數(shù)按各崗位筆試(體能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成績相同的一并納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遞補結束后,按照實際合格人數(shù)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工作人員根據(jù)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信息表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并簽署審查意見;


    (4)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5)資格復審貫穿招聘全過程,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示。若有異議,需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湄潭縣公安局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眾號“湄潭公安”公告通知;


    2.面試人員:按筆試(體能考試)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同一崗位出現(xiàn)報考者筆試(體能考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3.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4.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01——06崗位面試成績按40%計入總成績,07、08、09崗位面試成績按30%計入總成績。


    (五)體能測試(01——06崗位參加)


    1.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眾號“湄潭公安”公告通知;


    2.體能測試對象:01——06崗位參加面試人員;


    3.體能測試方式:體能測試采取達標制,不計分。達標即通過,不達標即淘汰;


    4.體能測試內容: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具體為: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5.體能測試所有項目測試完畢后現(xiàn)場告知達標與否;


    6.參加體能測試全體人員需自行購買運動意外傷害保險一份(購買方式在體能測試通知中另行明確)。


    七、體檢


    (一)體檢對象


    1.01至06崗位,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在體能測試達標人員中按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加分)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崗位出現(xiàn)報考者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面試,以新的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2.07、08、09崗位,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體能考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加分)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崗位出現(xiàn)報考者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以體能考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體能考試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面試;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面試,以新的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二)體檢事項


    1.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隨機指定的縣級及以上公立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體檢;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


    3.體檢標準參照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執(zhí)行。


    八、考察


    考察由湄潭縣公安局組織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如出現(xiàn)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的,是否遞補體檢、考察,由湄潭縣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遞補人選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眾號“湄潭公安”上公示。


    九、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meitan.gov.cn/)和湄潭公安微信公眾號“湄潭公安”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十、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湄潭縣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無故拒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二)本次招聘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用人單位(湄潭縣公安局)崗位調劑,不服從調劑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


    十一、待遇及保障


    參照《遵義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勞動合同制人員工資實施方案(試行)》執(zhí)行。


    十二、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十三、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體能考試)、面試、體能測試和體檢均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考生電話應24小時保持暢通,如因考生通訊不暢無法聯(lián)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為認真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湄潭縣公安局結合相關需要制訂了《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考試防疫指南》(附件4),請考生仔細閱讀并嚴格遵照執(zhí)行。


    十四、本招聘簡章由湄潭縣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湄潭縣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1—24387017(湄潭縣公安局政工室)


    監(jiān)督電話: 0851—24221073(湄潭縣紀委縣監(jiān)委)


    附件:

    附件3: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加分申請表.doc

    附件2: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xls

    附件1: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9月8日).xls

    附件5:誠信報考承諾書.doc

    附件4:湄潭縣公安局2021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考試防疫指南.doc

    附件6:400米軍事障礙考試評分標準.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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